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年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3号)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7元,募集资金总额36,381.2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3,101.2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3.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1,748.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2393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
药品生产基地项目 | 49,453.00 | 22,753.12 |
药品研发中心项目 | 3,550.00 | 1,633.34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 | 7,361.54 |
合 计 | 69,003.00 | 31,748.00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的 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
1 | 药品生产基地项目 | 22,753.12 | 24,965.60 |
2 | 药品研发中心项目 | 1,633.34 | 1,682.31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7,361.54 | 7,361.54 |
合 计 | 31,748.00 | 34,009.45 |
项目名称 | 本次调整前预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次调整后预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药品生产基地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前 |
药品研发中心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前 |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药品生产基地项目”、“药品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