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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1-040债券代码:149105 债券简称:20华大01债券代码:149106 债券简称:20华大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年付息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0华大01”,债券代码为“149105”;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0华大02”,债券代码为“149106”。

2、债权登记日:2021年4月26日。凡在2021年4月26日(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4月26日(含当日)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3、债券付息日:2021年4月27日。公司将于2021年4月27日支付2020年4 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期间的利息。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21年4月27日支付自2020年4 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基本信息如下:

品种一品种二
债券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20华大0120华大02
债券代码149105149106
发行价格100 元/张
发行总额3亿元2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品种一的票面年利率3.50%品种二的票面年利率3.50%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发行人均有权决定在各品种债券存续期的第2 年末调整债券最后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各品种债券存续期的第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对应债券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20 年4 月27 日
付息日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7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7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4 月27 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期为2022 年4 月2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 年4 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4 月27 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期为2022 年4 月2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 年4 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信用评级主体/债项:AA/ AAA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五、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0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21号华大综合园7栋7层-14层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0755-36307065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潘绍明、蔡林峰

联系人电话:0755-23835065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 楼联系电话:0755-21899999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 年 4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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