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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韦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2020年度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韦烨50500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0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核销坏账事项、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会计政策变更、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1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选举曹李余为公司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12月11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设立了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2020年度,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评价,并时刻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

织的培训,认真履行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水平。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重大投资活动和经营情况,日常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合同进展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同时本人日常注重关注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

3、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人通过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治理方面进行沟通交流,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0年度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韦烨:ye.wei@dentons.cn

独立董事:韦烨

2021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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