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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1-02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180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2020年度拟分配现金股利28.80亿元,其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62亿股,派发现金红利25.92亿元。社会公众股持有18亿股,派发现金红利2.88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

计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出售资产、租出资产,向关联方投资预计金额198,998万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湘华、孙卫、徐平、李喜德、刘玉杰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合计21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苏劲松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情形。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华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免职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同意免去张之平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张之平同志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承诺,关联董事袁湘华、孙卫、徐平、李喜德、刘玉杰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澜沧江上游西藏段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澜沧江上游西藏段项目前期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上述第二、三、四、五、九、十三、十四、十七、十八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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