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41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 | 2020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其他 |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赵洪亮、刘雪苹提供无偿担保。 | 70,000,000 | 50,000,000 |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拟适当增加银行授信规模。 |
合计 | - | 70,000,000 | 50,000,000 | - |
(1)赵洪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雪苹为其配偶。
(2)刘雪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赵洪亮为其配偶。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洪亮、刘雪苹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布独立意见:该议案属于实际控制人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具体情况,由银行与实际控制人赵洪亮、刘雪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按正常市场规则进行,是必要及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