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吉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95,448,890.45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544,889.05元后,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5,904,001.40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67,148,810.43元,减去本年度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2,259,369.9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420,793,441.93元。

公司拟定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2,925,207股后的375,484,0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7,548,408.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