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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999,963.6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95,393.70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XYZH/2019XAA2035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11,899.3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2,185.41万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49,930.46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净收入1,832.23
减: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已置换金额1,277.3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金额25,407.73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0.0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300.00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37.08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7,340.57

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利息净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以及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2807000103010001060203.53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5929061961101010.00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5929061961108031,282.9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厦门海沧东孚支行40-3140010400121394,159.69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8004100000004529100.7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351501980401090012220.02
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莲前支行801204000004130.00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80041000000054791,593.66
合计7,340.5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至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930.4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785.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770.46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685.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770.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5.5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廊坊环保包装项目21,310.0021,310.005,219.298,453.0939.67%2021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12,350.0012,350.005,402.7012,594.84101.98%
(1)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6,350.004,463.876,594.27103.85%2020年12月31日1,211.42不适用
(2)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6,000.00938.836,000.57100.01%2020年7月31日147.24不适用
3.孝感环保包装项目16,270.4616,270.464,163.755,637.1134.65%
(1)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5,000.001,934.243,407.6068.15%2021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3,500.002,229.512,229.5163.70%2021年9月30日54.71不适用
(3)孝感环保包装项目7,770.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9,930.4649,930.4614,785.7426,685.0453.44%1,413.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1.廊坊环保包装项目处于建设期;
体项目)2.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1)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已完成; (2)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首期投资已完成。 3.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1)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的部分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2)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的部分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3)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终止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终止实施的具体说明,鉴于孝感吉宏环保包装项目已经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陆续投产使用,上述投产项目可基本满足当地现有客户产品需求,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结合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运作环境、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业务布局及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终止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770.46万元及利息净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投入至公司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7月12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入至孝感吉宏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使用,即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孝感吉宏及其全资子公司孝感吉联,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孝感市开发区纵8号路湖北玖玖爱食品有限公司园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万元投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即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孝感吉宏、孝感吉联及宁夏吉宏,并将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9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277.31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9XAA2041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277.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编号:2019-038)。公司已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日),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公司已于2020年6月5日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3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20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2.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7日),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20年6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3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26,685.04万元;已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300万元(公告编号:2020-071);因终止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37.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340.57万元(已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专户利息净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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