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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换届前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刚先生、曾剑秋先生及董事叶芝女士3名成员组成,由陈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换届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俞明轩先生、曾剑秋先生及董事叶芝女士组成,其中俞明轩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0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共审议议案21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议案1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年度内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备注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俞明轩1100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
曾剑秋8800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叶芝8800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
陈刚7700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已到期离任

8. 2020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华网 2020年年报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它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中年报工作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督导。在年审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不定期约见、电话邮件联系等形式联系财务总监、审计负责人,就2019年年报审计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交流讨论与充分沟通,并持续督促其按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在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安排。

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财务部、内控审计部保持沟通,就有关事项听取财务部、内控审计部的汇报,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二)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委员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内共四期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并在会上对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在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遵守规定,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内部审计总体情况,提请公司管理层要关注并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工作成果,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时对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定,确定了内控审计关注重点,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通过现场会议、单独沟通、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五)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我们对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内发生的收购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严格审核

我们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相关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审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进一步加强外部审计、内部审计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有效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页)审计委员会委员:

俞明轩(签字):______________

曾剑秋(签字):______________

叶 芝(签字):______________

陈 刚(签字):______________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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