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62,629,442.8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45,225,846.6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如果以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333,016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2,799,619元(含税),约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欧派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市场环境、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安排、投资者合理回报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的,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等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