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4月11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蔡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蔡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蔡翘先生简历:
蔡翘,男,1977年12月出生,籍贯江西南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科员、主办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