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支付向交易对方成都医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医云”)出售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康爱多”)47.3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根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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