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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出售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47.35%股权,交易对方成都医云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现金方式支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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