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的说明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支付向交易对方成都医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医云”)出售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康爱多”)47.3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一、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该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10日)太安堂(002433.SZ)、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
399101.SZ)及中证中成药(000808.SCI)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首次披露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0年6月12日) | 首次披露日前第1个交易日(2020年7月10日) | 涨跌幅 |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4.34 | 4.66 | 7.37% |
中小板综(399101.SZ) | 10,535.62 | 12,665.1 | 20.21% |
中证中成药(000808.SCI) | 7,600.11 | 8,884.16 | 16.90% |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 | -12.84%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涨跌幅 | -9.52% |
数据来源:iFinD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决议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股票价格无异常波动情况。
二、审议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2021年4月21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当天公告。该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0日)太安堂(002433.SZ)、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
399101.SZ)及中证中成药(000808.SCI)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2021年3月23日) | 公告前第1个交易日(2021年4月20日) | 涨跌幅 |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3.57 | 3.74 | 4.76% |
中小板综(399101.SZ) | 12,148.69 | 12,457.43 | 2.54% |
中证中成药(000808.SCI) | 8,211.54 | 8,553.67 | 4.17% |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 | 2.22%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涨跌幅 | 0.60% |
数据来源:iFind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股票价格无异常波动情况。
三、董事会自查说明
经核查,上市公司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盖章页)(以下无正文)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