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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76,127,76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东华能源股票代码00222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邵勇健王舒阳
办公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电话025-86819806025-86819806
电子信箱tzz@chinadhe.comwangshuyang@chinadh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来,经过20多年努力,已经成功地从全球最大LPG贸易商和中国最大LPG进口商,转型为全球最大的丙烷脱氢制造商。张家港基地一套60万吨PDH和一套40万吨PP,宁波基地2套60万吨PDH和一套40万吨PP已经建成投产;宁波基地二套40万吨PP建设基本完成,投产在即;茂名基地和宁波基地正在同步规划、建设3套60万吨PDH和4套40万吨PP,预计2022年底到2023年初建成。

未来,公司在稳定好宁波基地和张家港基地的基础上,重点立足茂名,“面向南海,拥抱世界”,以绿色化工为基础,打造全球最大烯烃产业基地,规划1000万吨聚丙烯和多元共聚;自行研发与世界研发公司合作相结合,重点开发以烯烃为母料的新材料,如碳纤维与聚丙烯

的融合,特别是3D增材;同时顺势利用丙烷脱氢的氢发展氢能产业链。贸易资产和业务剥离给马森能源后,马森能源将以新加坡为核心,发挥贸易、船、库和分销体系的系统性优势,提高LPG的定价权和丙烷资源的供应能力,为东华能源PDH产业大发展保驾护航。

贸易资产和业务剥离后,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具体包括:(1)PDH制丙烯,以丙烷为原料,通过PDH工艺生产丙烯;(2)聚丙烯,通过丙烯单体聚合成聚丙烯;(3)氢气综合利用,重点是氢气作为清洁新能源载体方面的应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29,081,749,414.4046,187,623,600.18-37.04%48,942,864,332.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0,328,463.301,104,002,053.209.63%1,078,441,57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2,164,292.48892,640,295.2016.75%865,202,344.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5,300,496.091,177,952,566.73-24.84%2,402,702,138.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770.69849.92%0.66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6770.69849.92%0.66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37%12.46%-0.09%13.20%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28,123,857,725.4628,081,435,717.570.15%26,786,883,61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88,491,457.039,326,855,706.799.24%8,388,557,388.6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9,337,175,814.077,112,384,465.347,279,886,196.505,352,302,93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546,538.38423,053,231.51338,859,537.52180,869,15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2,328,978.29337,091,565.11310,152,201.46162,591,547.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9,243,437.44154,284,566.6726,741,988.851,533,517,378.0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3,35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41,66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0
股股东总数东总数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9.73%325,360,000081,960,000
周一峰境内自然人9.25%152,610,440114,457,83091,000,000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境外法人7.96%131,296,7000
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5.91%97,472,7120
金鹰基金 - 浦发银行 - 渤海信托 - 渤海信托科闻1号单一资金信托其他3.76%61,992,2010
天津祎童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祎童源汇财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其他2.46%40,537,1710
深圳亿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亿库创赢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其他2.41%39,783,2650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2%31,684,854016,110,000
陈春满境内自然人1.41%23,265,9260
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金伯珠天枢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7%20,952,90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和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均为马森企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森企业有限公司受周一峰、王铭祥夫妻实际控制。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天津祎童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祎童源汇财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信用证券账户持股40,537,171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深圳亿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亿库创赢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信用证券账户持股39,783,265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陈春满信用证券账户持股23,239,926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金伯珠天枢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用证券账户持股20,952,90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坚决把握积极抗疫、深化转型和聚焦主业的发展方向不动摇,战略转型稳步推进、效果初显;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符合预期;氢能源综合利用取得进展、效益显著。

1、化工装置运行平稳,产销两旺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合理安排生产基地复工复产,保障装置平稳运行,积极支持防疫抗疫。张家港新材料和宁波新材料作为国家重点防疫企业,2020年度,两个基地装置共生产丙烯116.81万吨;生产聚丙烯91.59万吨,实现销售72.35亿元。丙烯和聚丙烯生产规模与去年基本持平。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援全球抗疫,在保证国内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包括医用无纺布专用料在内,共出口1.04万吨,销售总额968.22万美元。

(1)张家港新材料

张家港新材料在2020年3月-4月按计划,安全、高效地完成了年度检修。报告期内,生产丙烯54.39万吨,计划完成率107%;生产聚丙烯40.66万吨,计划完成率107%;实现聚丙烯产品国内销售40.53万吨,其中生产用于抗疫的Y381H产品25.89万吨。

(2)宁波新材料

报告期内,宁波新材料严格执行疫情时期作业要求,确保PDH装置和PP装置安全高负荷稳定运行,全年共生产丙烯62.43万吨,计划完成率113.4%;生产聚丙烯50.93万吨,计划完成

率113.1%,实现聚丙烯产品国内销售50.83万吨,其中生产用于抗疫的聚丙烯高熔指树脂S2040约生产13.32万吨。

2、氢能源综合利用取得进展,效益显著

目前公司2套60万吨PDH装置,每年副产6万吨高纯度低成本氢气。宁波二期于2021年2月份投产,将会新增3万吨/年氢气产能。

一是张家港、宁波的氢气销售稳步增长。2020年公司氢气销售逐步打开市场,报告期内实现氢气销售收入1.39亿元,同比增长36.47%。

二是积极参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氢能源产业链的建设。2020年12月份,张家港东华港城加氢站项目建设竣工,由撬装站转为充装站模式,目前顺利进入验收阶段,2021年初已正式投运。2021年,宁波新材料的氢气充装站将投入使用,届时将和政府、主流的氢气公司和氢能源车企业一起合作打造氢能源运营生态圈。

三是与政府、产业界、学术界、资本市场广泛开展合作,积极探索氢能产业运营模式。公司将在茂名、宁波规划建设合成氨装置,探索综合利用该装置推广电堆等新兴用途。

3、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整体符合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新项目主要是宁波二、三期和茂名一期。

(1)宁波二期

截至报告期末,宁波二期项目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2021年2月21日装置打通全流程,生产出丙烯产品,运行平稳。

(2)宁波三期

宁波三期项目包括2套40万吨/年PP装置及配套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宁波三期项目进入建设收尾阶段,将于2021年4月进入投料试生产阶段。

(3)茂名一期

茂名一期的起步项目已经于2020年3月21日正式开工,其中:配套库区(一期)正在按计划实施中,截至本公告日,1#低温丙烷罐、2#低温丙烷罐、1#低温丁烷罐基础承台已浇筑完成;PDH和PP装置方面,项目立项、首批建设用地658,173.16平方米拍地已完成,环评预计2021年5月份获得审批,压缩机、冷箱和造粒机等长周期设备已完成订购;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二港池1号、2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已于2020年9月11日获得交通运输部审批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用海预审已通过审查和审批。

4、贸易资产剥离稳步推进,转型初见成效

2020年初,公司正式启动贸易资产剥离,根据转型整体安排,相关剥离事项进展如下:

(1)公司退出LPG国际贸易业务和国内批发业务,转售部分尚未到期的北美长约项下的货物、出售富余丙烷和进口丁烷,目前按照相关协议进展顺利。

(2)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仓储转运等服务,同意其租用公司现有的部分码头和仓储资源,目前按照相关协议进展顺利。报告期内,按照费用结算价格,公司仓储服务费用收入实现1.23亿元。

(3)委托经营船务。公司拟将在手的8条租期10年的VLGC和4条租期1年的VLGC委托马森能源经营,马森能源承担船队运营的盈亏。该议案已于2021年3月19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议案执行中。

(4)钦州东华作为LPG业务批发和分销子公司,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剥离。

(5)广西天盛的资产评估已经完成,目前相关剥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6)报告期内,LPG终端剥离工作有序开展。以LPG销售重点为底层资产的能源物联网公司已经组建,物联网运营平台已经搭建完成,资产评估正在有序推进中。

通过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0.82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7.04%,其中:

贸易板块营收206.32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2.62%;化工板块销售收入81.28亿元,占总营收的比率达到27.95%,同比上升7.38个百分点。化工品销售毛利润占比持续上升,2018-2020年,分别为60.04%、66.50%和90.83%;短期负债由2019年161.87亿元,2020年降至130.26亿元。

5、升级聚烯堂系统,促进服务改善

报告期内,一是从APP界面布局和便捷安全的支付方式入手,重点突出平台采购等主要功能,优化用户采购操作流程,提高用户的操作效率。二是利用平台优势,加强大数据分析,加强与互联网龙头企业的沟通交流,加速拓展新客户和新产品市场推广。

6、积极响应抗疫号召,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加大防疫用无纺布专用料的生产,中、高熔纤维生产比重大幅增加,保障产品充分、多样化的稳定供应,公司并承诺疫情期间防疫用原料不涨价。2020年公司生产用于防疫的Y381H和S2040牌号聚丙烯39.21万吨,比2019年多生产29.71万吨。

根据国外疫情发展,在优先满足国内无纺布专用料供应的基础上,向海外批量出口Y381H和S2040产品,报告期内累计出口聚丙烯1.04万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聚丙烯6,587,450,036.694,734,169,975.0528.13%-17.09%-28.25%11.24%
丙烯1,391,516,782.801,115,215,406.2419.86%11.10%2.87%6.15%
液化石油气20,631,770,483.9720,420,141,576.771.03%-42.61%-41.99%-1.0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并按照有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具体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 (上年年末余额)2020年1月1日 (期初余额)调整数
预收款项185,530,020.288,637,248.66-176,892,771.62
合同负债159,109,311.05159,109,311.05
其他流动负债17,783,460.5717,783,460.5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 (上年年末余额)2020年1月1日 (期初余额)调整数
预收款项148,919,510.91575,719.93-148,343,790.98
合同负债136,095,221.08136,095,221.08
其他流动负债12,248,569.9012,248,569.90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或其他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不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对外转让全部股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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