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2020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359.88万元。该议案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21年1月-3月份已发生金额 | 上年全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1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销售产品、商品 | 市场化原则 | 合计预计5,000.00 | 0 | 113.99 |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设立的14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0 | 16.04 |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2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2.55 | 18.72 | ||||
小计 | 2.55 | 148.75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1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提供劳务 | 市场化原则 | 0 | 367.92 | |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设立的14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0 | 129.83 |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2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0 | 38.30 | ||||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18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0 | 675.09 | ||||
小计 | 0 | 1,211.13 | ||||
合计 | 1,359.88 |
注:1.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18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2021年已不在公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
2.因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人以同一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7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481.91 | 合计预计5,000.00 | 3.58% | 72.80% | 2020年4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设立的14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145.86 | 66.18% | 2020-038) |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3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57.02 | 0.84% | |||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19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675.09 | 74.89% | |||
小计 | 1,359.88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是公司子公司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幼儿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定义,上述幼儿园均非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子公司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关联幼儿园与公司子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处理。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子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