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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会计准则及新会计准则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故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21号—租赁》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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