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的审议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进出口”)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 担保的进展情况
1.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止,为银茂进出口在中国银行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止,为银茂进出口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
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赁合同等主合同享受的债权,承担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止,为银茂进出口与宁波银行开展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进出口开证、提货担保、进口代付、出口押汇、福费延等业务产生的债权,承担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为4,000万元,在公司已审批的额度范围内。银茂进出口在上述额度内开展业务,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实际借款和担保金额以相关借款凭证或业务凭证为准,无需另行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债务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2,000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直接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工商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债务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止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赁合同等。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借款期限届满、需支付相关款项之日起三年。
3.宁波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债务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止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债权种类: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账户透支、出口打包放款、进出口开证、提货担保、进口代付、出口押汇、福费延、保理、发票贴现、贷款承诺、拆借和回购、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费标准化渠道融资类业务、信用卡授信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其他表内外授信业务。债务人在上述业务发生期间和最高债权限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无需逐笔办理担保手续。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贴现票据到期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695.35万元,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外单位,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5%,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