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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6,470,196.0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647,019.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823,176.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2,768,906.26元,减去2020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132,063,296.20元,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7,528,786.50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959,420.6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647,019.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5,312,401.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28,670,444.26元,减去2020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132,063,296.20元,截止2020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1,919,549.09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在2020年度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内。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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