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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参会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公司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王韧女士、龚新海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孙霞林先生所作的《2020年度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各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12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825.93万元,同比下降10.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95.94万元,同比下降47.4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确定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为38亿元,较2020年增长26.32%,力争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6,470,196.0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647,019.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823,176.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2,768,906.26元,减去2020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132,063,296.20元,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7,528,786.50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959,420.6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647,019.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5,312,401.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28,670,444.26元,减去2020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132,063,296.20元,截止2020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1,919,549.09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在2020年度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内。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披露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1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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