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的对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议案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内容属于公司日常商业活动行为,公司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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