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 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卢献庭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未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作出的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度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不包含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72,539.82 | 不适用 |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80,000,000.00 | 31,126,675.47 | 关联方所处光缆市场环境及其关联方业务规模发生变化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5,000,000.00 | 5,799,319.65 | 不适用 |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 5,000,000.00 | 0 | 不适用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货物、服务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含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1,937,028.17 | 不适用 |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8,000,000.00 | 770,883.43 | 光纤光缆产品市场 环境发生变化 |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80,000.00 | 110,043.41 | 不适用 | |
杭州永安防火卷帘有限公司 | 0 | 28,318.58 | 不适用 | |
合计 | 116,080,000.00 | 39,844,808.53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度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 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注①) | 5,000,000.00 | 31,199,215.29 | 公司受让富春江光电,将有效减少关联交易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55,000,000.00 | 5,799,319.65 | 关联方富春环保工程建设需要 | |
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 5,000,000.00 | 0 |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不包含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0 | —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货物、服务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5,000,000.00 | 2,707,911.60 | — |
合计 | 71,000,000.00 | 39,706,446.54 | — |
注:①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3,100万元收购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光电”) 100%股权,富春江光电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0-03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年1月24日注册资本:18,6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法定代表人:孙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黄金、白银、矿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移动通信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旅客票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项目许可: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其投资方向包括信息通信、节能环保和电气装备三大产业。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20.8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19年度 |
资产总额 | 20,717,769,344.86 | 营业收入 | 17,968,292,710.57 |
负债总额 | 13,766,195,643.33 | 利润总额 | 619,066,377.25 |
净资产 | 1,879,237,307.75 | 净利润 | 482,673,329.64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项目 | 2020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121,958,591.41 | 营业收入 | 4,656,298,656.64 |
负债总额 | 6,560,050,213.00 | 利润总额 | 449,409,159.98 |
净资产 | 3,801,909,483.18 | 净利润 | 298,294,223.48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