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6号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转股代码:190061 转股简称:川投转股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2311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提案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将于2021年05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公告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中介机构已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审核无异议,予以通过。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和公司经营情况。监事会审核无异议,予以通过。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此次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布局,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符合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监事会认为: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提案报告》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及其执业质量的评价是客观恰当的。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关于审计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报告》符合公司
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是恰当的。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关于对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内容详尽、真实,符合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的实际情况。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融资工作计划是在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财务预算及投资计划的基础上制定的,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项目拓展等方面需求。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调整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非发电企业应收账款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其市场环境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修订<公司章程>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的内容结合了公司实际需求,同意修订。
(十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办法>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该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的要求,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议事决策能力和水平。同意修订。
(十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修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该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战略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同意修订。
(十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收购川投集团所持亭子口公司20%股权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 本次收购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考察,按照规定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和可行性论证,并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 本次收购能进一步解决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
有助于扩大公司的控股能源项目规模。
3. 本次收购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不收购川投集团所持紫坪铺公司股权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紫坪铺公司目前暂时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注入上市公司不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不符合解决同业竞争的初衷。暂不收购紫坪铺不损害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