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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2021年4月20日已经10届2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并规范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管理体系和机制,规范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动态管理,提高公司战略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保证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四川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四川省属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指引》《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与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及所属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发展战略规划,是指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以及按照集团公司“一体两翼”产业布局,确定的公司“123”发展战略,即:打造为“一流能源上市公司”;发挥好两个中心,一是集团利润中心,二是投融资中心;做好三个营运商,在水电开发运营商、新能源开发运营商、能源产业链运营商三大发展定位上实现突破。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审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审批有关战略管理的政策、制度;对重大战略事项进行决策等。

第四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主要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期或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每年适时召开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项会议;负责协调公司战略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其它相关事项等。

第五条 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拟定和执行。负责拟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战略规划年度实施方案;执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影响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分析研判等。

第六条 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日常归口管理,负责收集与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实际拟定战略发展目标,组织筹备编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草案);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战略发展管理工作交流、培训等;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有关战略发展管理信息;对公司和所属公司战略发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第七条 公司其他业务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参与公司总体战略发展的编制和管理,负责相关业务职能战略发展资料的收集、研究或拟订专项规划,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组织落实和战略实施工作。

第三章 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流程第八条 发展战略规划遵循以下编制原则

(一)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新发展理念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导的原则;

(二)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发展规划的原则;

(三)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方向的原则;

(四)围绕突出主业,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原则;

(五)围绕突出战略驱动与效益优先、回报股东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六)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的工作流程

(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为指引,公司管理层提出发展战略规划编制要求,公司发文编制发展战略规划(草案),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准备相关调研资料,所属公司准备编制各自战略规划(草案);战略发展部负责进行宏观环境、政策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初步研究;

(二)公司战略发展部汇总相关资料及所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草案)并进行研究分析,编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草案)提交公司管理层;

(三)公司管理层对发展战略规划方案(草案)进行研究并确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送审稿);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管理层制定的发展战略规划(送审

稿)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审议;

(六)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连同编制说明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七)公司再根据集团公司的审核意见,对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发展战略规划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条 所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

(一)各所属公司应紧密围绕公司战略方针、目标和指导思想,结合各自行业生产经营实际,重点在分析所在行业经济、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基础上,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提升核心竞争力,开展本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

(二)所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本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编制说明一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四章 发展战略规划的内容

第十一条 发展战略规划由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所属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组成。

第十二条 根据规划期长短,发展战略规划又分为3-5年中期发展规划和10年远景目标。其中,编制重点为3-5年发展战略规划,并根据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的变化和发展适时滚动调整。

第十三条 编制发展战略规划时,公司可自行编制,也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第十四条 发展战略规划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现状与发展环境。包括公司(或行业)的基本情况、经营优劣势评价、经营策略选择、发展环境分析和竞争力分析等;

(二)发展战略与指导思想;

(三)发展目标与规划,包括公司每一阶段的发展规模、发展水平以及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作用和前景;

(四)中长期发展目标、调整重点与实施计划;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六)需要包括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 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第十五条 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应以各行业和所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贯彻落实为基础,以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为保证,以经营业绩考核为手段,从而确保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十六条 公司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应按照各自的发展战略规划,分解、制定相应的年度计划,并作为当年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预算编制的依据。

第十七条 公司通过定期组织对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整体经济运行分析评估。

第十八条 因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市场环境变化、投资项目变动和重大不可控的调整等情况发生,致使发展战略规划背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形成发展战略规划的变更和调整方案,依次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并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所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若有调整时,应遵循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内部决策程序,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公司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指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本部和公司控股、参股的投资关系企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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