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先生应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
陈金龙 涂书田 李肇兴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