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拟与关联方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上铝业”)发生铝型材销售、租赁厂房、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50万元。
(一)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1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十上铝业 | 销售铝型材、模具 | 市场价格 | 2400 | 163.87 | 194.38 |
租赁业务 | 出租厂房(含水电) | 市场价格 | 50 | 7.22 | 27.81 | |
接受关联人销售的产品、商品 | 成品门窗(含玻璃和配件) | 市场价格 | 500 | 34.59 | 46.8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2020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2020年实际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公司与十上铝业 | 销售铝型材及模具 | 1600 | 194.38 | 0.12 | -80.54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委托加工费 | 0.98 | 0.11 | |||
租赁业务 | 出租厂房(含水电) | 27.81 | 11.17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委托加工费 | 41.32 | 79.00 | |||
接受关联人销售的产品、商品 | 成品门窗(含玻璃和配件) | 46.80 | 100.00 | |||
接受关联人销售的产品、商品 | 福建省闽发智铝科技有限公司与十上铝业 | 成品门窗(含玻璃和配件) | 400 | 24.65 | 63.70 | -93.84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2020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基于未来业务需要而初步预测,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具体执行时受到实际业务进展、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因此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基于未来业务需要而初步预测,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具体执行时受到实际业务进展、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因此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上述差异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成功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南美闽发铝业综合楼一楼法定代表人:黄国强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9年5月13日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铝制门窗、阳光房、全铝家居产品、幕墙、铝合金模板等相关产品及配品、配件;品牌规划与运营;对铝制品产业的投资;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份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104,223.50元,净资产1,630,343.82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2,265.32元,净利润-735,557.2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国强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长远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十上铝业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十上铝业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铝型材相关加工技术及服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十上铝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平均价格,且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十上铝业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业务发展,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
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十上铝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