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修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复核,部分内容需要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项下“37、预收账款(1)预收账款项列示”及“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的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修订前: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 | 1,942,322.45 |
合计 | - | 1,942,322.4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09,762.19 | - |
合计 | 209,762.19 | - |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09,762.19 | 1,942,322.45 |
合计 | 209,762.19 | 1,942,32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