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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关于调整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0-018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目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至2021年,公司预计每年拟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上限为300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房屋租赁、水电费及其他等;预计每年向关联方销售的金额上限为300万元,主要销售内容为信息安全复印机及相关产品。

根据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公司拟调整2021年度与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汉光重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含汉光重工,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化学所”)的关联交易金额。

2020年10月公司与福建省科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威”)共同出资设立汉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光福州”),作为复印机、打印机等产品销售平台,以加快发展办

公信息化设备产业。公司为控股股东,福建科威和嘉智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智联”)为新增的两个关联方企业。2021年汉光福州预计从福建科威和嘉智联采购复印机等产品,以及接受相关的技术服务并向福建科威销售安全增强复印机。

(二)调整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汉光重工电路板、口罩等市场价格6713.82
中船重工集团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市场价格32213.01
福建科威复印机市场价格500
嘉智联复印机市场价格500
小计1,38926.83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汉光重工水电费等市场价格8557.25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汉光重工水电费等市场价格1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船重工集团安全增强复印机市场价格1,000447.62
福建科威安全增强复印机市场价格50045.13
汉光重工安全增强复印机市场价格10073.63
小计1,600566.38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中船重工集团精密加工服务市场价格6007.28
汉光重工精密加工服务市场价格326.55
化学所技术服务市场价格7.03
小计600340.86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福建科威技术服务市场价格303.74
化学所技术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商定6060.00
中船重工技术服务市场价格521.55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汉光重工、中船重工集团电路板、口罩等26.831000.05-73.17
小计26.831000.05-73.17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汉光重工水电费等57.251600.1-64.22
小计57.251600.1-64.2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船重工集团安全增强复印机454.91,5000.52-69.67
福建科威安全增强复印机45.130.05不适用
汉光重工安全增强复印机、精密加工服务400.186000.46-33.3
化学所技术服务7.030.01不适用
小计907.242,1001.05-56.8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福建科威技术服务3.740.37不适用
化学所技术服务60.00705.96-14.29
集团
小计9585.29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汉光重工租赁厂房等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商定300186.36
中船重工集团技术服务21.552.08不适用
小计85.29708.4221.84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汉光重工租赁厂房等186.3624065.72-22.35
小计186.3624065.72-22.35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经审核,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2020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孟军注册资本:37,93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和谐大街8号汉光重工及其控制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涵盖光学惯性器件、视觉感知、能源装备、新材料、轻工装备、特种装备等领域。2020年末拥有总资产395045万元,净资产182588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206542万元,实现净利润19082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汉光重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汉光重工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注册资本:6,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中船重工集团系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于1999年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造修船集团之一。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船重工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张德清

注册资本:11,22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业务范围:研究化学理论,促进科技发展,化学及相关学科研究,

相关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与博士后培养、相关咨询与样品测试服务,《化学通报》、《高分子学报》、《高分子通报》和《高分子科学》(英文版)出版。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化学所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福建省科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科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远强

注册资本:1,00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83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四层R486室

业务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办公设备及耗材、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用品、印刷机械、安防产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预包装食品、涂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厨房用具、日用杂货、家用试听装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户外装备、照机器材、灯具、室内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办公设备、计算机维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档案数字化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对外贸易

财务状况:2020年末拥有总资产3812万元,净资产1304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23216万元,实现净利润1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科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汉光福州参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9%,属于汉光福州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科威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智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智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远强

注册资本:209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9层06室

业务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办公用机械制造;办公设备及耗材、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用品、印刷机械、安防产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其他办公设备维修;租赁和商务服务;会展会议服务

财务状况:2020年末拥有总资产3307万元,净资产2848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9957万元,实现净利润1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嘉智联与福建科威的控股股东均为王远强先生,为汉光福州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嘉智联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

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过程中,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公司效益和制造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向大股东的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海君、汪学文、张民忠、吴荣斌、童东风、杨联明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过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未来计划作出的,是合理、必要的。公司业务不会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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