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船汉光
保荐代表人姓名:利佳
联系电话:
010-580679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岑平一
联系电话:
010-58067803 |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 |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
2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1 |
2 |
)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 |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
次
(
2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
次
(
2 |
)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
次
(
3 |
)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
次
5 |
、现场检查情况
(
)现场检查次数
1 |
次
(
2 |
)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 |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
次
(
2 |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 |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
2 |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 |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
2 |
)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
)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 |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 |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培训次数
1 |
次
(
2 |
)培训日期
2021 |
年
月
13 |
日
(
3 |
)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解读
11 |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 |
、信息披露
无
无
2 |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
“ |
三会
运作
无
无
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 |
、关联交易
无
无
7 |
、对外担保
无
无
8 |
、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 |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无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0 |
11 |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无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 |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 |
、持股
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
5 |
、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业绩摊薄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
、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 |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 |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利佳
岑平一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