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盐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1年度
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
●本年度计划担保总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总额度10亿元,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内蒙古化工”或“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2021年度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本公司2021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提供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额度
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内的担保,由公司有效授权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额度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1月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街注册资本:贰拾伍亿(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周杰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烧碱、盐酸、液氯、二氯乙烷、次氯酸钠、乙炔、氯化氢、硫酸、液碱、电石、氯化钡、氯乙烯生产销售;水的生产;电的自营。一般经营项目:盐化工产品、聚氯乙烯、塑料型材、化工助剂、电石渣铁、蒸汽、电石渣、电石渣浆产品的生产销售销售;运输代理、生产技术服务;纯碱、氯化钙化工产品的销售、检测及化验;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装运和搬运;电气设备的修试;压力机作业、轻型井点降水、起重机作业、土建工程、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氯碱化工100%的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氯碱化工资产总额:44.40亿元,负债总额:
14.58亿元;营业总收入:38.66亿元;营业利润:3.24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种类及金额:2021年公司拟为氯碱化工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亿元。签约时
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担保方式: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授信总额为31.50亿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8.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5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亿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6.1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59亿元;且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 董事会意见
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的稳定运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氯碱化工提供余额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项担保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全资子公司氯碱化工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整体经营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