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0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2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23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8人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81,400.00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4,000.00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4,600.0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6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3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 制造业 |
C27 | 医药制造业 | 制造业 |
I6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 |
C26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制造业 |
C3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制造业 |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I6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 |
C3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制造业 |
C39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 制造业 |
C38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制造业 |
C34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制造业 |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诸旭敏,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和并购重组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爱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5年从事注册会计师执业,曾先后担任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1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飞,注册会计师,高级项目经理,2011年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从事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新三板、IPO 辅导挂牌和年报审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6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