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刘敬先生因工作出差在外,委托陈洪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黎晓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086,605.1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48,808.18元。由于以前年度累计亏损420,219,849.82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7,001,311.72元。故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准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多年来为较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文件;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