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1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梁晓、江乾坤、刘树浙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
关联董事蒋慧儿、黄招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