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资金使用等重要信息真实可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20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担保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500万欧元,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万欧元(约4,013万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
3、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对担保的相关规定,未违反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孙林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