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目前,公司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问询函回复的反馈要求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尽快回复问询函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