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