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以货币形式出资,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ZUO XIAOLEI(左小蕾) 蒋彦 张树义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