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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五次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2、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9月24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9.24-2020.09.23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6月04日3,5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6.04-2020.05.19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04月26日15,0002019年05月06日5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5.06-2020.05.06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8月30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8.30-2020.08.29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04月26日15,0002019年04月11日6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4.11-2020.04.09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6月06日9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6.06-2020.05.25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6月10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6.10-2020.06.09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20年01月15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1.15-2021.01.14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9月06日2,250连带责任保证2019.09.06-2020.03.02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10月18日750连带责任保证2019.10.18-2020.03.30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7月25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7.25-2020.06.29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20年03月05日2,250连带责任保证2020.03.05-2020.08.24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20年04月14日6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4.14-2021.04.13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20年04月01日750连带责任保证2020.04.01-2020.09.30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5月19日3,5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5.19-2021.05.19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20年05月06日5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5.06-2020.06.01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5月25日9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5.25-2021.05.24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6月01日5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6.01-2021.06.01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6月03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6.03-2021.06.02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6月30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6.30-2021.06.29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8月27日975连带责任保证2020.08.27-2020.11.02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8月27日1,275连带责任保证2020.08.27-2021.08.28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9月23日1,5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9.23-2021.09.15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9月23日1,5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9.23-2021.09.22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9月21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9.21-2021.09.21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8月30日975连带责任保证2020.11.03-2021.11.02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9月18日360连带责任保证2020.12.24-2021.06.24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8月24日200连带责任保证2020.12.29-2021.06.29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8月24日300连带责任保证2020.12.29-2021.06.29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8月30日3,025.18连带责任保证2019.08.30-2020.09.17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25,0002019年09月18日1,950.45连带责任保证2019.09.18-2020.09.17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8月24日3,049.5连带责任保证2020.08.24-2021.08.28
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02020年08月24日1,966.13连带责任保证2020.08.24-2021.08.28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30,00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48,576.2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30,0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23,625.63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8年04月26日125,0002019年03月11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3.11-2020.03.1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8年04月26日125,0002019年05月08日4,2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5.08-2020.05.08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1月22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1.22-2020.06.22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07月30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7.30-2020.05.2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07月03日4,1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7.03-2020.06.02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0月18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0.18-2020.09.26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0月22日5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0.22-2020.8.3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0月22日1,5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0.22-2020.09.28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09月11日8,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9.11-2020.09.1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0月30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0.30-2020.10.15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0月30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0.30-2020.09.29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0月30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0.30-2020.10.16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1月20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1.20-2020.11.17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2月26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2.26-2020.12.2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3月19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3.19-2021.03.18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5月11日4,2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5.11-2021.05.08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5月21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5.21-2021.05.2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6月15日70.8连带责任保证2020.06.15-2020.07.15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6月22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6.22-2021.06.22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6月02日4,1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6.02-2021.06.02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9月23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9.23-2021.09.2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10月10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10.10-2021.10.09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11月01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11.01-2021.10.3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11月10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11.10-2021.11.09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11月04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11.04-2021.11.03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11月25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11.25-2021.11.25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08月09日1,316.79连带责任保证2019.8.9-2020.2.14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2月20日133.68连带责任保证2019.12.20-2020.4.3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0月12日1,492.83连带责任保证2019.10.12-2020.3.3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1月29日506.47连带责任保证2019.11.29-2020.4.3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07月01日261.14连带责任保证2019.7.1-2020.3.19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09月25日96.42连带责任保证2019.9.25-2020.2.5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19年12月19日317.04连带责任保证2019.12.19-2020.4.3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1月03日181.46连带责任保证2020.1.3-2020.5.18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3月10日680.72连带责任保证2020.3.10-2020.6.28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2月20日268.56连带责任保证2020.2.20-2020.6.3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2月20日35.69连带责任保证2020.2.20-2020.4.3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1月09日280.79连带责任保证2020.1.9-2020.6.1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3月30日36连带责任保证2020.3.30-2020.4.3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3月18日115.29连带责任保证2020.3.18-2020.7.14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6月03日267.6连带责任保证2020.6.3-2020.10.3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4月21日135.55连带责任保证2020.4.21-2020.8.2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6月29日120.79连带责任保证2020.6.29-2020.9.3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6月23日27.43连带责任保证2020.6.23-2020.7.3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00,0002020年03月25日132.04连带责任保证2020.3.25-2020.9.18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6月30日275.04连带责任保证2020.6.13-2020.10.3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9月01日2,899.79连带责任保证2020.9.1-2021.4.3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7月23日1,091.44连带责任保证2020.7.23-2020.12.29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7月01日1,148.58连带责任保证2020.7.1-2020.12.3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10月15日122.11连带责任保证2020.10.15-2020.12.28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10月23日62.26连带责任保证2020.10.23-2021.1.3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7月24日730.92连带责任保证2020.7.24-2020.12.29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9月11日367.08连带责任保证2020.9.11-2021.1.11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9月15日30.08连带责任保证2020.9.15-2020.11.30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150,0002020年07月28日220.12连带责任保证2020.7.28-2021.2.10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5,0002019年06月20日333.33连带责任保证2019.06.20-2020.02.21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04月26日15,0002019年05月15日2,1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5.15-2020.02.24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5,0002019年05月17日8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5.17-2020.04.21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5,0002019年05月17日1,2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5.17-2020.05.16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5,0002019年09月09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9.09-2020.08.27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5,0002019年09月11日1,5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9.11-2020.08.27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15,0002020年03月03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3.03-2020.08.21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25,0002020年05月12日1,2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5.12-2021.05.08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25,0002020年08月24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8.24-2021.08.24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25,0002020年08月27日3,5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8.27-2021.08.18
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3,0002019年11月19日3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1.19-2020.7.21
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7日3,0002019年11月18日7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1.18-2020.7.21
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2020年04月03日3,0002020年07月22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7.22-2021.07.20
龙盛商事株式会社2020年04月03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181,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05,657.84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81,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44,549.25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211,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54,234.09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211,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68,174.88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4.32%
其中: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1,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1,00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3,625.63万元,占公司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6%;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68,174.88万元,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32%%。

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已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控制制度,规定了对担保的审批权限、风险评估、担保执行监控、披露流程,并得到有效地执行,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被担保方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违约风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财务风险亦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天健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续聘天健亦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因此我们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续聘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控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保障公司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等客观因素做出的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8年-2020年)》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五次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潘煜双 王诗鹏 金赞芳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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