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诗鹏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做到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独立董事后上任。
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20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 11 | ||||
董事姓名 | 职务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
王诗鹏 | 独立董事 | 3 | 0 | 0 | 否 |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在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一次会议上,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的独立意见;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宜的独立意见。
2、在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上,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认购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相关事项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进行处置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除正常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利用其他时间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了解,通过与生产及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公司生产管理和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同时与公司高管保持着经常的联系,对公司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完成了2020年的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尽可能多的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及时了解进展状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公司新一届董事、高管续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进行复核,并对其工作进行评价。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总结与计划等事项。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年报工作履行的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确保2020年度年报工作进展顺利。本人在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
公司在各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足够以及有利的必要条件并且给予了极大力支持。本人在2020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wsppeng@hotmail.com
2020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高层之间的沟通和协助,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较好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期间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 王诗鹏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