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国泰君安需履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国泰君安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张建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离职,不能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证券委派徐欢云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徐欢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更换保荐代表人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贺南涛先生和徐欢云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张建华先生在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徐欢云先生简历徐欢云,董事,保荐代表人北京大学硕士,9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主持或参与鑫广绿环IPO、力盛赛车IPO、金桥信息IPO、金山股份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金山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亨通光电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数源科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景兴纸业2020年可转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