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10:00在公司705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21-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详见2021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详见2021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环境报告》。
《2020年度环境报告》详见2021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21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对此发表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679号)详见2021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47,430,746.8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021,158,312.26元,扣除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38,892,028.36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04,953,956.05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949,833.53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694,675,406.57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在2021年5月12日召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0。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