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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23证券代码:831173 证券简称:泰恩康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汉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8,1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645%。

公告编号:2021-023参与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25%。综上,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合计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8,12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671%。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挺先生出席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总结了公司 2020年发展总体情况及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1年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总结了公司监事会 2020年的总体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2020年的总体工作情况编写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华兴审字[2021]200002600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状况,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1年经营规划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1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股数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泰恩康: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8)及《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适应公司经营和信贷需要,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的银行贷款实行总量控制,计划 2021年度申请人民币授信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并同意公司在执行上述借款计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对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做出适当的调整;必要时,公司以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借款提供担保并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签署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责职,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泰恩康:关于预计 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234,4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郑汉杰、孙伟文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1.议案内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编制了华兴专字[2021]20000260080号《关于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9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8,12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彩章、张韵雯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结果统计表》

公告编号:2021-023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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