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处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处置固定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2020 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于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部分较长账龄的呆滞及成本较高的存货确定为 2020年度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审慎确认、调查取证后,确认已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核销/转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8,839,996.44 | 9,445,087.30 | -86,328.88 | 1,504,418.64 | 26,694,336.22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348,459.52 | 4,824,066.64 | -1,444.16 | 6,171,082.00 | |
存货跌价准备 | 1,647,024.41 | 11,685,892.89 | 1,166,423.70 | 12,166,493.60 | |
合计 | 21,835,480.37 | 25,955,046.83 | -87,773.04 | 2,670,842.34 | 45,031,911.82 |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项目 | 本期计提(单位:元) | 依据 | 原因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445,087.30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按资产的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 个别账龄较长、考虑回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824,066.64 | ||
存货跌价准备 | 11,685,892.89 | 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 由于四季度环氧丙烷价格快速上涨,部分产品出口价格低于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
合计 | 25,955,046.83 |
报告期,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595.50万元。
2、本次核销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审慎确认、调查取证后,确认已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本报告期对部分已计提减值准备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已计提跌价准备且无正常使用价值存货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0.44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16.64万元,合计267.08万元。
二、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2,595.50 万元,影响利润总额2,595.50 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2,046.52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母所有者权益2,046.52万元。
三、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材料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产品生产经营,主要包括:聚氨酯板材、聚氨酯制品、复合包装材料等。新材料公司设立初期,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年产1500万平方米聚氨酯板材生产线若干条。其中建设“聚氨酯软面夹心板高速生产线”1条,该生产线从韩国引进,当前已不具备正常使用条件。该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原值20,304,281.58元,已计提折旧4,253,940.26元,账面净值16,050,341.32元。为了优化资产,公司对该板材生产线进行处置变现,形成处置损失1,316.2730万元,影响当期利润1,316.273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处置固定资产的合理性说明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处置固定资产事项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减值准备、对部分固定资产处置变现。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处置固定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准备、对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是本着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准备、对部分固定资产处置。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处置固定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变现,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减值准备、对部分固定资产处置变现。
七、备查文件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 年 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