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04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预计2021年公司及天宜锂业拟与关联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邦普”)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800万元(不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年 4月 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1年度,预计公司及天宜锂业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不含税)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不含税) | 上年发生金额(不含税)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锂精矿 | 市场公允价 | 39,800.00 | 0 | 0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级氢氧化锂 | 市场公允价 | 30,000.00 | 2,464.40 | 22.88 |
(四)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级氢氧化锂 | 22.88 | -- | -- | --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公司类型: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法定代表人:周佳注册资金:232,947.4028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 12 月 16 日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期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 净利润(亿元) |
2020年三季度 | 1377.69 | 665.82 | 315.22 | 36.82 |
2、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智信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李长东
注册资金:13,274.06892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12月07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联关系
宁德时代与公司共同设立天宜锂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宁德时代持有天宜锂业25%股权,为天宜锂业第二大股东。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德时代与广东邦普均为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宁德时代与广东邦普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
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认为:我们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经沟通了解详细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未发现损害其他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