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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电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丽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审计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湖北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

李昆鹏: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王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副教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0年,我们亲自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1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仔细核查,并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和事前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要求。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聘任高管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责任考核制度兑现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

6、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陈丽红331001
李昆鹏331001
王翔331001
徐贤浩(离任)111001
廖联凯(离任)111000
严本道(离任)111000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8,17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8,229,975.5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22,941,800.15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身职责,秉承独立、客观的原则参与公司治理,努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陈丽红、李昆鹏、王翔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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