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97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350,551.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绿城水务 | 601368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许雪菁 | 黄红 |
办公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 |
电话 | 0771-4851348 | 0771-4851348 |
电子信箱 | crystal@gxlcwater.com | crystal@gxlcwater.com |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包括雨水排放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其中,根据南宁市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包括各城区、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及中国-东盟经济园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即在从事供水业务的同时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根据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宾阳县、横县、马山县、上林县及武鸣区)政府授予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公司在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2019年7月,公司完成了对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鸣供水公司”)的收购工作,武鸣区纳入公司的供水业务范围。
(1)供水业务:公司生产的自来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并销售予用户,自来水用户包括城市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及其他用户。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武鸣区开展供水业务,下属8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分别为陈村水厂、三津水厂、河南水厂、中尧水厂、西郊水厂、凌铁水厂、东盟分公司、武鸣供水公司,设计供水能力为177万立方米/日。
(2)污水处理业务:公司通过污水管网收集污水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然后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尾水排放至自然水体。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下属13个污水处理单位,分别为江南污水处理厂、埌东污水处理厂、三塘污水处理厂、五象污水处理厂、物流园污水处理厂、朝阳溪污水处理厂、那平江污水处理厂、茅桥水质净化厂以及武鸣污水处理分公司、宾阳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横县污水处理分公司、上林县污水处理分公司、马山县污水处理分公司,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合计为167.2万立方米/日(其中,物流园污水处理厂、朝阳溪污水处理厂、那平江污水处理厂、茅桥水质净化厂、五象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一期扩建工程合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7万立方米/日,目前正在通水试运行,尚未正式投产)。
(3)工程施工业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水建的主营业务为水务工程项目的施工业务,与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相比,南宁水建的水务工程施工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自公司设立以来,即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城区及下辖武鸣区,公司实行一体化运营供水与污水处理业务,根据政府核准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一并向用水户收取供水费和代征污水处理费,收取的供水费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以用户端安装的水表所计量的用户使用自来水量(即公司售水量)计算代征的污水处理费需足额上缴当地财政局。公司在南宁市城区及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的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则通过向当地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实现,当地政府按结算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按月向公司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供水方面,从用水普及率来看,2010年-2019年期间,我国城市用水普及率保持小幅增长;从固定资产投资来看,2010年-2019年期间,我国供水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相对稳定,供水行业整体处于成熟期。污水处理方面,从污水处理率来看,近年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增幅比较明显;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来看,2010年-2019年期间,我国污水处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持续增长,自2015年后,与供水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差距逐年拉大,随着污水处理领域固定资产的持续投入,我国污水处理能力将进一步释放,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图1 2010-2019年城市用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数据来源:2010-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图2 2010年-2019年城市供水污水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来源:2010-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此外,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各部委发布的《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等政策的推动下,乡镇农村污水处理业务日渐繁荣,成为水务企业竞相争夺的市场。
2.行业周期性特点
在水务行业,供水总量和污水处理总量是衡量行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它不仅是水务行业投资规模的结果反映,也直接决定了水务行业的收入,并间接影响水务行业的利润。通过分析水务行
业的供水总量和污水处理总量的规模和增速发现,水务行业的供水总量和污水处理总量的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增速方面,2010年-2019年期间的最高同比变动率未超过7%,整体稳定在一定区间。整体看,水务行业整体周期性不明显,属于弱周期行业。
图3 2010-2019年供水和污水处理总量及同比变动率(数据来源:2010-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3.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的特点
当前,行业内的水务企业以国有地方水务企业最为普遍,受历史沿革和管网难以跨区域铺设的影响,导致水务行业呈现自然垄断、集中度相对较低的特征。近年来,行业内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大多通过异地投资新项目、收购、兼并等方式拓展市场,逐渐突破区域经营的限制,提升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行业竞争愈加激烈,使得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属区域性水务企业,其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给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等业务。公司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取得了南宁市政府授予的南宁市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以及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政府授予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均为30年。报告期内,公司拥有8个供水单位,13个污水处理单位,设计生产能力合计344.2万立方米/日(其中,物流园污水处理厂、朝阳溪污水处理厂、那平江污水处理厂、茅桥水质净化厂、五象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一期扩建工程合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7万立方米/日,目前正在通水试运行,尚未正式投产)。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水务运营及工程设施建设的经验,公司规模居于广西同行业首位,其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占有绝对市场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总资产 | 15,127,468,557.46 | 12,611,835,146.65 | 19.95 | 9,387,440,601.28 |
营业收入 | 1,543,083,503.21 | 1,522,972,728.46 | 1.32 | 1,373,082,492.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7,790,458.82 | 262,555,542.32 | -5.62 | 281,106,966.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6,061,404.34 | 244,405,103.19 | -11.60 | 272,047,84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364,776,212.05 | 4,196,453,330.16 | 4.01 | 3,260,427,859.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2,956,265.12 | 669,834,146.09 | 9.42 | 1,181,156,820.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06 | 0.3294 | -14.81 | 0.38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0 | 7.18 | 减少1.38个百分点 | 8.88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09,287,348.28 | 372,668,091.65 | 429,602,724.26 | 431,525,339.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051,987.77 | 67,739,455.06 | 108,020,368.44 | 23,978,647.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4,033,706.83 | 61,628,472.60 | 96,403,450.54 | 13,995,774.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426,510.35 | 93,952,516.34 | 340,457,443.41 | 174,119,795.02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30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381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450,336,273 | 51.00 | 22,688,1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 0 | 52,010,311 | 5.8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0 | 45,289,855 | 5.1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 | 0 | 39,408,201 | 4.4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 | 27,173,913 | 3.0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吴小慧 | 0 | 10,426,340 | 1.1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无锡红福国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080,500 | 9,776,226 | 1.1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汪素平 | 0 | 9,406,340 | 1.0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北京红石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00 | 3,200,000 | 0.3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北京红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0.3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建宁集团与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16绿水01 | 136689 | 2016年9月12日 | 2021年9月12日 | 9.4 | 4.30 |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71.15 | 66.73 | 4.3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012 | 0.1173 | -1.61 |
利息保障倍数 | 1.59 | 2.12 | -25.00 |
泥处置费等增加。
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948.71万元,同比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净额同比增长41.70%。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79.05万元,较上年同期26,255.55万元减少1,476.50万元,同比下降5.62%,主要系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三塘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等投入使用,折旧费用、原材料、污泥处置费等营业成本及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增加。
主要业务情况分析如下:
1、供水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售水量47,799.4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17%,实现供水业务收入75,767.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50.25%。
2、污水处理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污水处理量43,936.7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0.32%,实现污水处理业务收入71,181.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47.20%。
3、工程施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收入3,846.82万元,同比下降67.83%,主要系本报告期水建公司“三供一业”供水分离移交改造工程等工程收入同比减少,占主营业务收入2.5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知识产权许可、预收款项、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处理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2020年1月1日) |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将与基建建设相关的已完工未结算计入合同资产;将与基建建设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合同资产—原值 | 33,983,311.97 |
存货 | -33,983,311.97 | |
合同负债 | 73,335,851.39 | |
预收款项 | -73,960,964.01 | |
其他流动负债 | 625,112.62 |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
合同资产—原值 | 29,779,387.73 |
存货 | -29,779,387.73 |
合同负债 | 45,868,918.55 |
预收款项 | -46,587,652.47 |
其他流动负债 | 718,73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