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环新网: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300383证券简称:光环新网公告编号:2021-013公告日期:2021年4月20日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均按规定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内容
2020年4月16日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2.10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10.关于向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65%股权的议案
11.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2.关于批准本次增资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3.《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5.《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7.《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9.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1.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2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3.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0年5月11日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年6月18日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2020年8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10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1月12日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1.关于签署《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2020年度,全体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7次董事会,参加了2次股东大会,参与公司决策讨论,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会议决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决策合理,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了解参股、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未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公司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暂时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跟踪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实施进程,监督董事会出具内控评价报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一步梳理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应业务流程,对《合同审批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员工人事管理制度》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规范相关业务流程,提高了公司在资金、业务、人员等方面的管控水平。

报告期内,针对施侃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实,公司要求施侃将其在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期间所获全部收益404.94万元赔偿上市公司,上述赔偿款项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支付。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对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督程序,纳入公司证券部日常工作流程,通过公开资料日常查询、不定期问询、定期向公开承诺主体发函自查等核查方法,确认各承诺方是否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内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的发展和管理需要,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基本得到了有效实施。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持续信息披露责任,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重大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符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披露行为,亦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同时,全体监事将继续监督公司依法运作,通过对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内控制度有效运行,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业务能力,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