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报告附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复印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1)第010541号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光环新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环新网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光环新网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899.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445.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54.52万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44,865.74万元,本报告期使用20,117.4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64,983.20万元,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1,749.3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220.66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20.66万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845万元、向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38,000万元、向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8,000万元,前述增资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继续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9,354.83万元、向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86,055.65万元,上述增资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与专项使用管理,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存款余额(元)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 | 110906251710304 | 27,967,571.37 | 重组的现金对价,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 11050166360009181818 | 0.00 | 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项目专户, |
已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 | 98430155260000945 | 7,835,730.34 | 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一期项目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0200059019200333479 | 6,403,337.85 | 房山绿色云计算基地一期项目专户 |
合计 | 42,206,639.5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7,454.5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17.4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4,983.2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重组的现金对价 | 否 | 83,200.00 | 83,200.00 | 0 | 83,200.00 | 100% | 2016年6月30日 | 是 | 否 | ||
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项目 | 否 | 22,844.04 | 22,844.04 | 0 | 23,395.73 | 102.42% | 2017年1月1日 | 4,924.39 | 15,974.09 | 是 | 否 |
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一期项目 | 否 | 57,354.83 | 57,354.83 | 6,721.96 | 59,118.78 | 103.08% | 2016年12月31日 | 8,384.14 | 14,213.91 | 否 | 否 |
房山绿色云计算基地一期项目 | 否 | 124,055.65 | 124,055.65 | 13,395.50 | 99,268.69 | 80.02% | 2019年6月30日 | 1,176.50 | 1,934.56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87,454.52 | 287,454.52 | 20,117.46 | 264,983.20 | 14,485.03 | 32,122.5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机柜原设计电力冗余标准为N+1,后期项目执行中由于行业发展和客户要求,机柜供电冗余等级提高至2N标准;受限于项目总电力容量限制,机柜数量和平均功率均较可研报告预测数字存在一定下降,因此实现效益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 | ||||||||||
2、房山绿色云计算基地一期项目规划4栋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分期建设,逐步投入正式运营,目前已完成1#、2#楼的数据中心交付,截至2020年12月31累计产能利用率29.85%。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44,545,361.1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6年6月6日,上述置换已全部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6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7年6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2、2017年6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8年5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8,6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3、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5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8,8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4、2019年5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5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1,1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5、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银行机构、西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
2、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3、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0,000.00万元。 | |
4、其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于专用账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