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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21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12 月7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12 月7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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