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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作为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威”、“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对奥迪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次募集资金”)情况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6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500.00万元。截至201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4,500.00万元,缴存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富华支行(银行账号为44001531417053003221)。上述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421号《验资报告》。本次股票发行于2015年8月18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股转系统函[2015]5499号)。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设立三方监管账户(银行账号为44050153140100000084),并将尚未使用完毕的首次募集资金,全部转入三方监管账户进行专项管理,转入金额为2,400.20万元。

对于经公司子公司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账户支付的间接专户支出,公司在子公司另外设立专户,并将部分首次募集资金从原

三方监管账户转入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设的三方监管账户(银行账号为441162949018800013431),转入金额为400.00万元。同时,根据三方监管账户管理银行要求,转入0.10万元自有资金作为手续费用保证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首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45,009,008.16元,获得存款结息9,008.16元,剩余金额为0元。

(二)第二次询价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第二次募集资金”)情况根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股票发行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规定,公司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8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200.00万元。截至2016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11,200.00万元,缴存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银行账号为654857745841)。上述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032号《验资报告》。本次股票发行已于2016年2月26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股转系统函[2016]1717号)。

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设立三方监管账户(银行账号为669167738780),并将尚未使用完毕的第二次募集资金,全部转入三方监管账户进行专项管理,转入金额为819.72万元。

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57),公司承诺使用第二次募集资金购买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届满后,将该项资金及利息转入专户进行管理。2016年10月,公司已将使用第二次募集资金购买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9,500.00万元及其利息78.05万元转入专户进行管理。

考虑公司投资项目周期性分阶段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17年8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议案。2017年9月-2018年2月,公司购买了银行固定期限保本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购买金额(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理财投资期限所属银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2,0004.20%2017.09.05-2017.10.11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2,0003.30%2017.09.05-2017.10.11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1,8004.30%2017.10.13-2017.11.20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1,8003.20%2017.10.13-2017.11.20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1,5003.20%2017.11.20-2017.12.26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1,5004.20%2017.11.20-2017.12.26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1,0004.30%2018.1.8-2018.2.13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1,0003.20%2018.1.8-2018.2.13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上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期限届满后,相应本金及利息均已全部转入三方监管账户进行管理,获得利息共计47.2万元。对于经公司子公司账户支付的间接专户支出,在账户内的首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第二次募集资金从原三方监管账户转入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设的三方监管账户(银行账号为441162949018800013431),转入金额为1,4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第二次募集资金已使用114,304,517.79元,获得存款结息2,304,582.72元,剩余金额为64.93元,在注销账户时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三)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以下简称“第三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公司向核心员工定向发行股票6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93.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27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693.00万元,缴存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银行账号为654857745841)。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53号《验资报告》。本次

股票发行于2016年7月29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股转系统函[2016]6322号)。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设立三方监管账户(银行账号为632767739979),并将尚未使用完毕的第三次募集资金,全部转入三方监管账户进行专项管理,转入金额为693.00万元。

对于经公司子公司账户支付的间接专户支出,在账户内的第二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第三次募集资金从原三方监管账户转入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设的三方监管账户(银行账号为441162949018800013431),转入金额为20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第三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7,025,310.44元,获得存款结息95,310.44元,剩余金额为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三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所涉及的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三方监管账户已注销。

(四)第四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以下简称“第四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公司员工定向发行股票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650.00万元,主要用于募集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升级公司产品及生产技术。截至2019年12月18日,公司实际发行股票695,000股,收到募集资金合计3,231,7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61.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38,288.2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70号《验资报告》。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股东已超过200人,故本次定向发行股票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9年2月28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7号)。2020年1月7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55号)。

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设立三方监管账户(银行账号为63667263696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第四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1,238,158.50元,获得存款结息40,897.12元,剩余金额为2,034,488.6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制定了《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15年9月完成发行)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45,000,000.00
利息收入9,008.16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手续费)45,009,008.16
其中:2015年度已使用金额7,997,810.59
2016年度已使用金额35,536,417.13
2017年度已使用金额1,474,780.4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0.00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

项目2015年度已使用金额(元)2016年度已使用金额(元)2017年度已使用金额(元)
产品及技术升级1,021,088.304,079,204.70137,700.00
业务布局及市场拓展6,976,722.2931,454,708.431,336,117.44
手续费0.002,504.00963.00
合计7,997,810.5935,536,417.131,474,780.44

(二)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16年

月完成发行)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112,000,000.00
利息收入2,304,582.7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手续费)114,304,517.79
其中:2016年度已使用金额11,586,724.58
2017年度已使用金额79,405,760.84
2018年度已使用金额23,312,032.3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64.93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第二次募集资金为1,064.93元在注销账户时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与上表中的合计的募集资金金额相差1,000.00元,主要系公司根据三方监管账户管理银行要求转入的1,000.00元手续费保证金。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

项目2016年度已使用金额(元)2017年度已使用金额(元)2018年度已使用金额(元)
产品及技术升级3,027,485.125,484,911.00402,050.00
业务布局及市场拓展8,558,714.4673,910,450.3622,908,042.03
手续费525.0010,399.481,940.34
合计11,586,724.5879,405,760.8423,312,032.37

注: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4.93元在注销账户时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三)第三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16年

月完成发行)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6,930,000.00
利息收入95,310.4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手续费)7,025,310.44
其中:2017年度已使用金额7,024,285.13
2018年度已使用金额1,025.3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0.00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

项目2017年度已使用金额(元)2018年度已使用金额(元)
产品及技术升级741,830.00-
业务布局及市场拓展6,281,681.29945.31
手续费773.8480.00
合计7,024,285.131,025.31

(四)第四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20年1月完成发行)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3,231,750.00
利息收入40,897.1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手续费)1,238,158.50
其中:2019年度已使用金额0
2020年度已使用金额1,238,158.5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34,488.62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

项目2019年度已使用金额(元)2020年度已使用金额(元)
购买安防通讯领域生产0.001,223,493.50
购买研发设备0.0014,200.00
手续费0.00465.00
合计0.001,238,158.50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六、主办券商核查意见经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红塔证券认为: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告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时披露《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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