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1年4月1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陶美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1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陶美华,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扬州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人机界面产品部测试工程师;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人机界面产品部测试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陶美华女士通过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1%的股份。陶美华女士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